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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科研秘书

(一)素质要求
1.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强。
2. 热爱管理工作,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热情,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3.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特别是对文字处理软件、数据库、网上信息发布等操作熟练。
4. 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较高的文字表达水平。
5. 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6. 党员优先。
7. 各岗位主管领导提出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岗位职责
1. 在科研副院长、行政副院长以及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对口科技处、保密部、保卫部、设备处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学院科研管理及保密工作。
2. 协助科研副院长制定、研究、审定和修订本院科研发展规划,拟订院级科研管理条例。
3.协助科研副院长制定、研究、审定和修订本院科研基地建设规划,拟订科研基地管理条例、仪器使用条例、实验室用房及管理办法等。负责已经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和院级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仪器设备管理,监督考核系级实验室的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
4. 协助科研副院长制定、研究和编制各室学科申报、验收工作。
5. 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的动态过程管理,如项目申报、评审、验收、鉴定、报奖等。协助科研副院长统一组织协调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合同的签订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矛盾。
6. 负责与校科技部门的联络并落实相关工作。协助科技处上报本单位科研项目的全面总结及年度进展报告。结合本单位科研工作,协助科技处开展与各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络。
7. 负责本院科研年度计划(合同)的归档、抄报、协调与落实。
8. 负责本院科研项目和教师科研工作量情况的统计、管理和审核。
9. 针对我院有关科研项目、科研基地等情况,根据需要组织本院有关专家并积极推荐本单位成果或进行技术(方案)论证与汇报工作。
10.担任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以及其他科研相关会议的会务、纪要及存档工作。
11.加强校内、外各单位间科研管理工作合作与交流。
12.协助行政副院长完成学院保密、安全有关工作。
13.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