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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审表
已经拟录取的考生,请在3月25日上午10:00在F820领取“政审表”。此表如实填写和及时返回是研究生录取的重要环节。
1、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学院,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政审意见并给出结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北航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填写后,由学院统一交研招办。
3、交表请于4月14-15日交到北航办公楼东楼213室;邮寄请于4月15日前通过邮局EMS快递寄到北航研招办(办公楼东楼213室),邮编100191,联系电话010-82314369。
二、“统考研究生复试通过通知单” 请在3月25日上午10:00在F820领取“统考研究生复试通过通知单”。并将此通知单交与接受导师留存。
三、导师接受函
“导师接受函”导师接受函已经发给导师,请找导师签字,并在3月27日下午4:00前上交F811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外地的考生在找好导师后,可以先返回,请导师代为上交。
四、调挡函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调档函将于六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五、学费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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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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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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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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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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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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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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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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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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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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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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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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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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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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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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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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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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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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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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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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