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缓审核学位、重新审核学位的同学在5月12日上交修改的学位论文1本(简装)并填写相关的表格。
2、延期答辩、重新申请答辩的同学按照以下表格的时间截点答辩及审核学位。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5月7~9日
|
提交学位论文2本(简装)。 |
领取答辩审批材料及相关表格。 |
学院硕士生教务办公室公布录入模板,硕士生登录“北航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个人信息。 |
2 |
5月14日之前 |
学院硕士生教务办公室公布具体答辩分组名单。 |
评阅老师上交评阅意见,导师上交导师评阅意见。 |
3 |
5月14日-21日 |
硕士生修改论文及答辩PPT,提交答辩论文2本(简装)。 |
提交发表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原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申请复印件等 |
提交已签字的答辩审批材料首页给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
4 |
5月21日(星期三) |
公布答辩时间、地点。 |
5 |
5月23日(星期五) |
答辩。 |
6 |
5月26日-30日 |
答辩秘书上交答辩材料,硕士生提交学位论文3本(精装) |
7 |
6月13日左右 |
院分学位委员会 |
8 |
6月23日左右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