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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国内大学交流培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6   作者:本科教务办 访问量:

我校与中国科技大学、吉林大学的交流合作培养工作将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如下:
交流校互通2011秋季学期交流信息(4月10日前,已完成)――组织我校学生报名(5月8日前)­――学校确定最终交流生名单,反馈给接收校(5月15日前)――接收学校发放入学通知等材料,由各学院转交给交流学生(6月初)――学生办理交流手续(6月6日-6月17日)――赴接收校学习(2011年秋季学期)――返校,课程成绩认定(2012年春季学期)。
现在开始组织我校赴中科大、吉大交流学习的学生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8日,过期不补。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见附件。
我校首次开展本科生校际交流工作,工作中会有不周之处,希望各学院和教务处及时沟通,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教务处教务科
2011-4-20
相关材料请见附件。